沈全华
“这个夏天,我的命都是空调给的!”这句流行语,佐证了乘凉避暑的必要性。工作场所及家里有空调的,可以躲进小楼成一统。家里没空调或舍不得开空调的,以及不喜欢吹空调的,就只能选择户外空地乘凉,或者跑到商场等室内场所“蹭凉”。
众所周知,选择户外乘凉或室内“蹭凉”者,除了少部分喜欢省电费的,大多数是经济条件、居住条件较差的本地居民及外来务工者。若家中可满足乘凉需求,谁会外出受这份罪?对此类“自我救赎”,我们不宜戴上有色眼镜、打上标签简单粗暴解读,而应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充分理解其背后的无奈和艰辛,给予一定的包容与谅解。乘凉选择哪种方式都是个人自由,我们可以少积攒一点怒气,多一些“成人之美”。
公共场所欢迎社会公众去乘凉,并不表示可以“任性”乘凉。乘凉的人多了,人气也就上来了,公共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特别是对于商场、门店等商业机构而言,可以营造出人流如织的效果,间接增加顾客、做火生意,可谓皆大欢喜。但不管是户外空地,还是室内场所,都不是乘凉者自家的客厅、卧室,乘凉者决不能我行我素,更不能放形浪骸,破坏公共秩序,影响他人消费体验,甚至妨碍买卖生意。
株洲是一个移民城市,不管本地居民,还是外来人口,都是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的参与者与受益者。每个人在公共场所乘凉时,要记得文明源于细节。在自己凉爽时,尽量不要影响他人,更不要损害公共场所的正常运营。若触及道德底线,遭到公众口头谴责或商家行为劝止,就可能坏了闲情、烦了心头,甚至被请出门,导致“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