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组 已向我市转办62件信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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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通讯员/文红武

    株洲日报讯 7月28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已驻株4天,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督察组已分两批次,向我市转办62件信访件,主要涉及水环境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类别。

    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第一批为7月26日接访件。当天,督察组信访组共接听投诉举报电话49次,包括19次重复投诉,最终认定有效投诉为30次。该批信访件中,没有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向株洲市交办信访件的重复件。有5件由于群众重复投诉次数较多,作为重点件转办,其余25件作为一般件转办。

    第二批为7月27日接访件。当天,督察组信访组共接听投诉举报电话50次,包括18次重复投诉,最终认定有效投诉为32次。该批信访件中,有1件属于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向株洲市交办信访件的重复件,属于重点转办件,另还有6件由于群众重复投诉次数较多,作为重点件转办,其余25件作为一般件转办。

    按照督察组工作要求,重点转办件和一般转办件,必须在3日内和5日内向督察组反馈查办情况。

    株洲市配合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本次督察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完成工作任务,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督察组反馈案件查办情况。

    另据了解,7月26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始对我市市级相关领导进行个别谈话,计划个别谈话的47人中,包括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10人,市政府相关组成部门负责人19人,有关县市区主要负责人18人。

    督察组谈话主要内容包括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当前株洲市环境保护面临哪些突出矛盾、问题、产生原因,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具体落实措施,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情况等。

    至7月27日,已开展谈话39人。

    省环保督察组 组织召开环保工作座谈会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株洲日报讯 7月28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织我市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负责人座谈,深入了解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对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人大和政协在监督政府环境保护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涉及环境保护的议案和提案办理情况等方面积极发言,并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湘江保护和治理、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保监管执法、基层环保能力建设、全民环保意识提升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保部门负责人介绍了中央、省安排部署的环保工作推进情况、本辖区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工作难点,评价了市委、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本单位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及存在问题,对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表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各职能部门也都尽力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面对环境保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市要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增加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权重、加大环保资金投入,提升环保监管执法能力。

    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在环保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认可,希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勇于担当,切实督促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有效地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同时,督察组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抓住机遇,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不懈、持续努力,以久久为功的决心,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株洲作出贡献。

    醴陵市迅速落实 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通讯员/文红武

    株洲日报讯 7月27日上午,醴陵市收到首个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投诉件:关于“醴陵市明月镇湾富村养鸡场废水污染问题”。

    接到交办件后,醴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向该市畜牧、环保、国土、林业、工商等单位交办,要求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整改落实工作。

    当日下午,经现场调查,该养鸡场的工商、环保、国土等审批手续齐全,正在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鸡粪通过发酵罐综合利用制造有机肥,废水采取“种养平衡”模式用于附近茶园、蔬菜、果园消化,基本实现废水“零排放”。但附近一小水塘已被粪污污染,经调查系该养鸡场三四年前小规模养殖设施不完善时排污所致。环保部门当场下达监察文书,责令该养鸡场于5日内完成水塘废水清理工作。

    目前,清理工作正在进行, 预计可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关于对株洲市 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18年7月25日至8月13日对株洲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公开受理有关环境环保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

    举报电话:

    0731-22203155(8:00-18:00)

    邮政信箱:

    株洲市105号邮政专用信箱

    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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