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养” 市实验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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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纪宣

    株洲日报讯 因“私车公养”问题,市实验学校整个领导班子及一名中层干部受处分。7月17日,市纪委通报了这起典型案例,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遵守纪律规矩,恪守底线,公私分明。

    2015年7月,市实验学校通过校领导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同意用学校公务加油卡给校领导私家车加油并支付车辆使用的其他费用。当年7月至今年4月,学校党总支副书记、校长尹友强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56次,共计14493.97元;学校党总支书记罗五定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58次,共计14362.76元;副校长邓先艳作为学校分管后勤、财务的班子成员,工作存在严重失职;副校长胡孝武、郭勇和工会主席刘文辉也存在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问题。另外,学校后勤中心主任朱金华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7次,金额1963.76元,违规报销私家车过路费989元,违规虚开公车维修费13875元,共计16827.76元。

    今年6月28日,市教育局党委决定给予尹友强、罗五定、朱金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资金;给予邓先艳党内警告处分;对胡孝武、郭勇、刘文辉进行诫勉谈话,并追缴其违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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