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将换新证,旧版许可证同时废止。近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食盐安全监管科获悉,近期,将启动全市食盐企业换证工作,重新审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严格淘汰不合规定和产能落后企业。
据悉,从8月份开始,全市所有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自查,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如因搬迁、改造等原因暂不具备重新核发证书条件的企业,应向省食药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延期重新核发证书的原因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