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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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胡文洁 实习生 邵涛 通讯员/刘娅娟 刘音宝

    4.

    “根据调研结果,市财政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方式存在小而散的现象,支持效果不明显,请问市财政局,你们将如何解决这一问题?”7月27日,一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而举行的专题询问,出现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场上。提问的是与会人大代表,而必须作出回答的则是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等单位的负责人。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光跃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综合执法检查调研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情况,人大代表们向有关单位提出了哪些问题?相关部门是如何回应的,本次专题询问对推动更好执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推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又有哪些积极意义?现将专题询问按照询问顺序摘录如下,在一问一答中,我们可以窥见答案。

    如何促进我市产业技术协同创新?

    Q

    省人大代表周琦提问

    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企业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不强,企业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项目信息沟通对接不够,军用、民用技术相互转移、转化也很少,这涉及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的问题,请问市经信委,打算采取何种措施,促进我市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A

    市经信委回答

    企业是经济的细胞,更是创新的主体。近年来,我市各大型企业发挥优势,在重大产品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如中低速磁悬浮、智轨列车等。但我市大多数中小企业确实存在创新能力不足、企业之间协同不够、军民转化困难等问题。我们正从以下三方面发力。

    一是搭平台。我们已组建株洲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引进工信部核心服务机构,组建了株洲军民融合服务平台,现已建设完毕,即将试运行。另一方面,为了助推工业互联网发展,今年我们牵头组建了株洲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公司,推动网上创新创业等。

    二是建机制。去年,我们与工信部部属高校组建了南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建成后将成为我市大型企业与国内高等科研院所推动成果转化的总枢纽。

    三是强政策,全面落实“人才三十条”,大力引进专家;大力推广新产品运用,积极配合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级运用;出台我市新产品奖补机制,大力激发创新活力,营造浓厚创新氛围。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会场。

    1.

    Q

    市人大代表言继春提问

    据了解,我市财政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方式存在小而散现象。2017年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3000万元,共拨付70多个项目和平台,补助100万元以上的项目12个,其他均为100万元以下,其中20万元的项目51个。请问市财政局,如何有效改变这种状况?

    如何建立健全政策协同创新机制?

    5.

    A

    市财政局回答

    刚才,言继春代表提出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分配“小而散”的问题,提得对、提得准,也是近几年困扰财政部门并正努力研究解决的一个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财政部门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严把项目审查关。积极配合科技部门,严格按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要求审查企业资料,并集中有限的财政资金,重点对“高、精、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支持。

    二是严把资金拨付关。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严格规范支出程序,促使财政“资金量”及时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实物量”。

    三是严把资金绩效关。高度关注和实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绩效管理,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对所有项目实行全过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并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效益。

    Q

    全国人大代表单晓明提问

    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财政、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政府采购、军民融合等政策协同,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环境。”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市县两级都存在政策协同创新环境不优的问题,请问市人民政府,打算采取何种措施,建立健全我市政策协同创新机制?

    如何更有效指导、协助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

    Q

    市人大代表崔玉新提问

    检查发现,五县(市)在落实国家科技部、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特别是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方面,存在指导、协助企业不够到位的现象。请问市税务局,你们将采取怎样的措施,落实好国家科技部、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加计扣除的政策,助推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A

    市人民政府回答

    近年来,市政府各委办局协同一致抓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各位代表的肯定。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成立多级联动成果转化小组。市级层面成立由副市长任组长,市科技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市财政、经信、发改、经金办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市科技局成立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小组,各县(市)区及园区成立成果转化工作小组。市级领导小组为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整合全市创新资源,调动市县两级各部门及园区的主观能动性,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政策落实问题。成果转化推进小组主要职责为拟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落实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编制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策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协调推进项目落地。成果转化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协调项目落地实施。

    二是探索建立科技成果、科技金融、人才、知识产权、军民融合与科技创新协同创新中心。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市场化运营”的思路,以人才服务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以成果转化为纽带、以创新大赛为抓手,打造集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高技术企业孵化平台。加快设立千里马、梧桐树等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重点扶持处于初创期和早中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致力于引进外地高层次科技人才及科技成果,并大力激励引导本地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引导和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领域。

    三是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建设。2016年我市荷塘区成功申报成为全省14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2017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验收获得优秀评定,顺利通过验收。2017年全年区域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3项,其中12项获得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区科技财政资金支出2017年达5700万元,相比2016年增长10%。全年科技成果转化后补总计达460万元,2017科技成果转化产生销售收人约10亿元。下一步,努力争取高新区、株洲县等获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通过建设一批成果转化示范基地,进一步推动我市协同创新氛围。

    四是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聚集创新要素,夯实产学研合作基础。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核心战略,通过引进高端产业项目和人才、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全力推动各种创新要素高端聚集、高度聚集、高速聚集。打造转化链条,促进产学研成果转化。积极探索基于产业链与价值链的产学研合作模式,通过科技成果转让、实施重大产学研项目,攻克了一批重点领域的核心和关键技术,创造了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科技成果,促进了创新型产业加速壮大。推进开放创新,深化产学研合作。瞄准国内外智力密集地区,向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伸出“橄榄枝”,主动对接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大力开展科技合作,让这些优质创新资源聚集株洲,推动株洲创新能力加速提升、“弯道超车”。

    A

    市税务局回答

    近年来,我们加大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宣传讲解,熟悉该政策并享受到该政策的科技创新企业越来越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努力让该优惠政策该享受企业100%享受。

    一是主动排查。通过加大部门协同及大数据手段分析力度,及时发现应该享受相应政策而未享受的企业,努力让更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

    二是加大问责。努力从内部找差距,对因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疏忽所导致的应享受政策而未享受的情况,我们将严肃追究工作人员责任。

    三是做优服务。对相关研发企业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主动为其减免相应税费,解决实际困难,推动企业发展。

    如何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帮扶机制?

    3.

    Q

    市人大代表易露提问

    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及其科技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建立健全指导、引导和帮扶机制,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请问市科技局,我市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和帮扶机制?

    A

    市科技局回答

    近年来,市科技局对建立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机制高度重视,取得了一定成绩。下一步,我们将更加重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增加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体系,为促进本地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支持。增加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扶持力度,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扩大支持覆盖面。侧重于中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同时,探索建立科技银行合作机制,夯实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保障。今年5月,我们起草了《株洲市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分配权、收益权改革的实施细则》,并向相关委办局、企业征求了意见,《细则》从六个方面对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事业单位等对其所持有科技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进行了明确。

    二是聚焦科技服务提升,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出台扶持县(市)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政策,探索建设与地方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依托高校、企业和园区,推进创建一批新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引进信息咨询、成果鉴定、风险投资、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打造专业化、市场化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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