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吴楚
通讯员/颜小坤
株洲日报讯 高温仍在继续,城市饱受“烤”验。7月19日,记者从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获悉,该处已经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工地施工单位调整劳动作业时间,避开高温作业。
近日,在石峰区一家房产项目建设现场,记者看到,工地已经停止了户外作业,只有部分工人在室内粉刷装修,在一间办公室,管理人员准备了大量的藿香正气水、清凉油、矿泉水等防暑物品。
“合理地调整作息时间,遇到高温季节,不能作业的一律不作业。”项目现场相关负责人介绍。
市质安处下发文件,要求工地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按照规定,当室外气温超过35℃时,上午11点到下午3点,严禁在阳光直射下进行露天施工作业;气温超过38℃时,非特殊情况,应该暂停施工,确需施工的,应该制定有效的高温施工紧急情况处置方案。
市质安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调整作业时间的同时,还要求工地采取轮班作业、保证防暑降温物品充足。
据悉,本周开始,质安处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在市区各工地巡查和宣传。目前,大部分工地都避开了中午11点至下午3点的高温时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