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客观规律,患病就必医不可。对于如何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历朝历代都曾出台过很多办法,可以视为古代政府的“医改”。
早在周代,朝廷已设有专门为老百姓服务的“疾医”。西汉皇帝主政时,大都曾开展过赐药活动。如元始二年(公元2年),不少地方发生旱灾,并发蝗灾,汉平帝刘衎年仅10岁,把持朝政的王莽便以皇帝和朝廷的名义,为灾民免费发药,提供医疗服务,此即《汉书·平帝纪》中所记载的“为置医药”。
几乎所有朝代的史书上都有赐药的记载,到了宋元以后,赐药事例更多。绍兴十六年,京城病疫流行,宋高宗赵构要求翰林院派出4名医官,给临安城内外的老百姓看病巡诊、赶制药品;淳熙十四年,宋孝宗赵慎则要求所有医务人员上岗,走上临安街头,挨家挨户上门发药。地方衙门和官员,也不时为辖区内老百姓提供免费医疗。
建立公众医疗机构,是古今通行、方便患者就医的最可靠办法。南朝齐文惠太子萧长懋建立了“六疾馆”,救济、收养穷人。“六疾馆”并非专门的医疗机构,仅相当于现代的福利院。
皇兴四年(公元470年),北魏便曾开展过临时性“送医上门”活动,派医生到“基层”,为患者免费看病发药。北魏后来还创办了史上首个面向基层的政府医疗机构“别坊”,有别于为官员和贵族服务的“太医院”,是专门为看不起病的穷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北史·魏本纪三》记载,孝文帝元宏下了一道诏令,为年满70岁无子孙和60岁以上不在服丧期内、养活不了自己的老人免费提供衣食;与60岁以下的残疾人、看不起病的穷人一起,集中安置,住进“别坊”。元宏先是派专门的医师去救护他们,后又安排4名太医,预备药物,给别坊里的老人、穷人提供免费治疗。
北魏的“别坊”主要针对京城地区,对外地患者则采取赠送指导性医药手册的办法。为了更好地普及医药卫生常识以解决基层看不起病的问题,唐玄宗李隆基当皇帝时“亲制广济方颁示天下”。担心有的人家连方单都抄不起,他还命令地方一把手,在乡村要道口办“黑板报”,让老百姓都能了解点自我防病、治病常识。宋朝,在推广和普及医药知识方面做得更到位。皇帝不只以个人行为来推广,还用政府令颁布了《圣惠方》《庆历善救方》《简历济众方》等一批灵验、有效药方。
唐朝曾立法规范医生的职业行为。《唐律疏议》卷二十五“诈伪”中就有规定:“诸医违方诈疗病,而取财物者,以盗论”,并在疏议中强调,此规定专门针对“诈疗疾病,率情增损”行为,控制医生漫天要价。另外,唐朝规定,医生误诊误治是要坐牢的。
北宋积极开办官办药店,提供疗效、价格都有保证的成药,深受老百姓欢迎,制订“市易法”将药品纳入国家专卖。北宋在大力解决看病难、尽量让穷人看得起病方面成效显著。
宋朝裁减为高层服务的宫廷医药机构,增加慈善性质的民间医药机构,推广“养病院”。在唐朝,除设有给一般官员、宫人看病的“患坊”外,还在寺庙中设“悲田养病坊”,为僧人、穷人治病。宋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宋真宗当皇帝期间,朝廷开始设置“养病院”。
著名的文学家苏轼,为北宋的“医改”也作出过贡献。为控制当地疾病流行,给穷人提供就医方便,苏轼创建了“病坊”,起名“安乐”,崇宁二年由官府接管后,易名为“安济坊”。安济坊是一种带有平民医院性质的慈善医院。此后,“安济坊”这类平民医院在多地建立了起来。
需要说明的是,古代为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做过很多努力,并不仅上述几种。还有减免税赋,增加民众的收入等,这往往常与“赐药”办法一起使用。以明朝为例,便多次为灾民免税,明神宗当皇帝时,曾先后两次免除顺天府、保定地区的老百姓税赋。
(原载《文史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