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信息,7月20日至8月31日,中心开始受理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贴息额度为借款人上年度1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利息支出(不含罚息)的95%。
可申领人资格包括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且该房为借款人家庭唯一住房,无经营性不动产产权的;原则上按期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没有超过3期(含)逾期记录的;借款人或家庭成员有低保资格或大病大灾致贫;上年度自付医疗费大于或等于上年度已支付利息金额2倍的。
据介绍,市级申领人可将资料交到市公积金中心办公楼三楼委贷科,县(市)级在各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申领人可自行到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查询相关文件、办理提示、表格。
文/小文 姜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