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18]网挂第101、102、103、104、105、106、107、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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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编号土地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 [2018]网挂

    第101号

    新马EBD株洲大道北侧,东至新马大道、

    西至万丰路、南至新马小学、

    北至仙月环路EBD储备地块七

    91508.08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商业5%)

    2436448728490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容积率:>1.0,<1.9;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2018]网挂

    第102号

    新马EBD株洲大道北侧,东至新马大道、

    西至万丰路、南至新马小学、

    北至仙月环路EBD储备地块八

    55752.58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商业5%)

    1568131361310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容积率:>1.0,<2.0;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2018]网挂

    第103号

    新马大道与仙月环路交汇处以东地块50822.53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商业5%)

    1562831256310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容积率:>1.0,<2.2;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2018]网挂

    第104号

    天元区东至北汽大道、北至众泰路、

    西至一汽大道、南至威旺路地块

    120174.45 商服兼容城镇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5%)

    703123434230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容积率:>1.0,<1.5;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10%。

    [2018]网挂

    第105号

    新马工业园51537.5工业用地56018661050年 容积率:0.8-2.0;

    建筑密度:30%-50%;

    绿地率:≤20%。

    [2018]网挂

    第106号

    新马工业园152203.37工业用地170456781050年 容积率:0.8-2.0;

    建筑密度:30%-50%;

    绿地率:≤20%。

    [2018]网挂

    第107号

    株洲市石峰区日新路以西、

    田林路以北地块

    26225.58工业用地44114671050年 容积率:1.2-2.0;

    建筑密度:35%-45%;

    绿地率:10%-20%。

    [2018]网挂

    第108号

    株洲市石峰区联诚路以东、株机试车线

    以西、时代大道北辅道以北地块

    18277.67工业用地30610191050年 容积率:1.2-2.0;

    建筑密度:35%-45%;

    绿地率:10%-20%。

    土地开发程度:

    [2018]网挂第101、102、103、104号为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2018]网挂第105、106号为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2018]网挂第107、108号为宗地红线外“五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30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18]网挂第101号为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30日17时止;[2018]网挂第102号为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31日17时止;[2018]网挂第103、104、105、106、107、108号为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1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18]网挂第101号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8月1日下午16时止;[2018]网挂第102号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8月2日下午16时止;[2018]网挂第103号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8月3日下午16时止;[2018]网挂第104号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8月3日下午16时10分止;[2018]网挂第105号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8月3日下午16时20分止;[2018]网挂第106号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8月3日下午16时30分止;[2018]网挂第107号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8月3日下午16时40分止;[2018]网挂第108号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8时起至2018年8月3日下午16时50分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网挂第101号为2018年7月30日17时;[2018]网挂第102号为2018年7月31日17时;[2018]网挂第103、104、105、106、107、108号为2018年8月1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018]网挂第101、102、103号

    1.[2018]网挂第101号必须按照市规划局2018年1月22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18〕0009)及蓝线图实施;[2018]网挂第102号必须按照市规划局2018年1月22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18〕0009)及蓝线图实施;[2018]网挂第103号必须按照市规划局2018年5月15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18〕0086)及蓝线图实施。

    2.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50%,18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高科集团负责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018]网挂第104号

    1.必须按照市规划局2018年5月16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18〕0094)及蓝线图实施。

    2.交易情况公示:竞买单位应承诺地块仅限用于汽车零配件、汽车维修、汽车美容装饰、汽摩配件及机电、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等汽车后市场及相关配套项目,如改变用途,由市政府授权高科集团按出让成交价收回地块,重新进入市场挂牌出让,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

    3.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50%,18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高科集团负责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018]网挂第105、106号

    1.[2018]网挂第105号该项目产业类型为汽车配套设备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33万元/亩;[2018]网挂第106号该项目产业类型为汽车配套设备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42万元/亩。

    2.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3.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一年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由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5.为加强对入园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管理,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应签订由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及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盖章认可的《入园框架协议》,否则成交无效,所造成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018]网挂第107、108号

    1.[2018]网挂第107号该项目产业类型为标准厂房,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49万元/亩;[2018]网挂第108号该项目产业类型为标准厂房,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76.87万元/亩。

    2.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3.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由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5.为加强对入园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管理,竞买人在竞价成交时应同时与株洲市石峰区政府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若原预申请使用者最后竞得,则原签订的《项目入园合同》除约定土地价格外仍然有效),严格按照园区土地开发利用的有关约定进行建设投产。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

    0731-28681382(业务四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

    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咨询电话:

    0731-28685027(土地利用科)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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