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株洲日报讯 记者6月22日从相关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壮大集体经济之路。
此次改革聚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等重点任务,旨在让农民在物质利益、民主权利等方面都有获得感。根据相关实施方案,我市将在全面开展好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等工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改革。
改革覆盖全市范围内所有涉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主要包括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三类。对资源性资产,重点是全面推进各类资产的确权登记颁证,探索盘活农村资源的有效途径,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建立健全集体统一经营的运行管护机制,更好地提供公益性服务。对经营性资产,特别是在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等,重点是将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权到户,并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
根据相关实施方案,今年11月之前,全市将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明年4月前,基本完成成员身份确认工作,10月底前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