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再也不怕被偷了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阎俊 彭外斌

    株洲日报讯 6月21日举行的全市摩托车、电动车防盗登记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透露,8月1日至10月31日,摩托车、电动车防盗登记管理工作将在全市开展。

    现状:

    摩托车、电动车管理滞后

    市公安局副局长肖国斌介绍,目前,全市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达60万辆,存在无牌、无基础登记信息、无防盗技术等问题。由于管理手段滞后,导致出现“被盗案件多且破获难、交通违法多且管控难、交通肇事多且理赔难”等问题。

    2016年至2017年,我市城区共发生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案件14775起,发案数量占刑事总警情的30%。尤其是涉嫌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破获难度大。

    新招:

    物联网系统破解治安难题

    据介绍,摩托车、电动车物联网防控系统已经在浙江、江苏、云南等省的多个城市,以及省内的长沙、衡阳得到运用。该系统提高了摩托车、电动车的防盗功能,能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有效解决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案件多、破案难度大等问题。

    全市将采取“政府指导、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群众受益”的运营模式,8月1日起正式对摩托车、电动车开展集中防盗登记管理。市国投公司将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负责前期投资,在我市路面治安监控系统和交通监控系统上安装基站,构建物联网系统,在摩托车、电动车上安装防盗跟踪设备。经防盗登记管理的车辆只要是在株洲境内被盗,且报案后60天内未追回,保险公司将会根据摩托车、电动车的情况予以理赔。

    目前,市公安局已组织建设方开始基站安装、号牌制作、电脑芯片制作等前期工作。

    提示:

    摩托车、电动车“黑户”将受查处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集中防盗登记管理工作开始后,摩托车、电动车所有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证件、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发票(或盖章收据)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登记点予以登记。对无法提供合法车辆购买证明材料,但确系个人所有,须本人当场签署《摩托车电动车合法来源承诺书》,经审核通过后可予以登记。

    防盗登记后的车主具备购买专项两轮电动车三责险的资格,一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最高可获赔2.6万元。

    公安机关提醒,对于未办理防盗登记,且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车主,届时将依法予以查处。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