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明日放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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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通讯员/王亚

    株洲日报讯 6月29日,记者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中考成绩将于7月1日前公布,城区考生手机用户关注微信“株洲教育”查询成绩,学生还可通过输入学号和考号在株洲教育网上查询成绩。

    7月3日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查分,7月4日查分成绩公布,查分结果发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并公布到校。查分不更改主观评分,只进行合分核对和有无漏阅核对。

    据悉,今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成绩继续采用等级制呈现,其中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的对外发布的成绩,城区以语文、数学、英语、文体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5个学科呈现。确定补考科目的成绩,城区以单个学科分别呈现。每个学科按参考总人数,按比例用A、B、C、D、E、F六个等第表示,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占21%、34%、26%、10%、8%、1%。其中,对于成绩位于后1%的学科,若学科成绩高于或等于该科总分的60%,其等第确定为E等,不再计为F等。确定为F等的,该科为不合格等第。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城区方式确定划分比例。

    凡未被自主招生、集团办学直升生、指标生等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均可参加常规录取。今年对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本要求是:普通高中招生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维度不能为C;在常规录取过程中,市二中、南方中学不能出现C(含C)以下等第,其他省示范普通高中不能出现D(含D)以下等第,其他普通高中不能出现E(含E)以下等第。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学生,不能参加等第排序录取。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又兼顾创新拔尖型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对语文、数学、英语、文体综合和理科综合五科学业水平成绩中单科排名前千分之二的考生,在城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一个较低科目成绩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提高等级不累计)。单科成绩进入排名前千分之二且获提等优惠的学生名单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在7月5日前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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