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新条例”宣传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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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住宅小区范围内,擅自利用楼道、阳台、屋顶等共有部分搭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都是禁止的……”6月22日,在职教城学府港湾小区城管“新条例”进社区活动现场,云龙示范区城管执法大队队员耐心向居民解读《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当天,云龙示范区城管大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板报展示、现场解答等方式,呼吁广大群众提高城市文明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株洲日报记者 李逸峰/文 通讯员/曾玉娟 黄浩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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