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虫护花 当好企业发展“娘家人”
近日,株洲县甘塘坡农贸市场正式竣工验收。上万户居民的“菜篮子”问题得到了解决,500多户业主、商户悬了多年的心也“安到了肚子里”,不再上访。
这事还得从十年前说起。2007年7月,湖南省株洲鼎盛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鼎盛昌公司”)投入近4500万元,对株洲县最大的农贸市场之一——甘塘坡农贸市场进行改扩建,准备建成一个商住一体的综合性农贸市场。后因鼎盛昌公司没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被建设单位告上法庭。株洲县法院判令公司赔付延期交房违约金共计120余万元。鼎盛昌公司后申诉,被株洲市中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公司资产被冻结,债权人上门要债,数百户业主讨要说法,供应商停止供货……随之而来的问题让我们措手不及。”鼎盛昌公司总经理邹尔南直言陷入绝境。
转机出现在2014年6月。邹尔南在株洲县检察院检察人员街头接访时,反映了该问题。株洲县、株洲市两级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公司在诉讼中可能遗漏了关键性证据。最终,承办检察官从建设单位调取到两份书证:一是2010年鼎盛昌公司出具给建设单位关于工期延期的函告;另一份是建设单位同意延期的回函。
当年12月,经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向株洲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株洲市中级法院采纳抗诉意见,作出指令原审法院再审的决定。2015年8月,株洲县法院对该案作出民事调解书,由鼎盛昌公司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10万元,继续将农贸市场改扩建工程完成。濒临破产的鼎盛昌公司被救活了,500多户业主、商户也避免了损失。
这只是检察机关当好企业发展“娘家人”的一个缩影。据了解,仅2017年,市检察院就对涉案的15家企业开展了风险评估,对35名涉案企业人员采取了稳妥的办案方式,没有一家企业因检察机关办案方式不当而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洽谈项目流产或工程建设停滞。同时,借助“企业帮扶年”、“项目攻坚年”和“监督能力建设年”等活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与60余家企业开展了帮扶对接。
公益诉讼 彰显检察监督新力量
近段时间,“检察公益诉讼”逐渐成为各级媒体报道的热词,给法治株洲建设带来缕缕绿意。对株洲检察机关来说,公益诉讼一切要从零开始。干中学,学中干, 检察官们纷纷拿出独门绝活履职尽责。
去年11月,攸县人民检察院向攸县地方税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攸县地方税务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征收攸县金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欠税款150余万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
一个月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欠税款及滞纳金全部缴纳完毕。该案是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税收系统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使欠税长达2年总金额达150多万元税费款得以及时收归国库,有效保护国家财产、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税收征收管理秩序规范化运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也是公益诉讼主攻方向之一。5月16日,我市首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茶陵县公开审理。
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陈某、宁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没有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在茶陵县某山上采用“原地浸矿法”非法开采稀土矿,致产生的锰、氨氮等浓度较高的废水直接外排至下游的山涧,造成下游地表水中氨氮和重金属锰超标,后经村民举报案发。
茶陵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陈某等8人非法开采稀土、随意排放污水的行为,造成周边环境受到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由此,该院要求陈某等8人在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还承担恢复原状、修复生态环境、赔礼道歉等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逾期未修复则共同承担环境修复费用317.01万元。该案将择日宣判。
“舌尖上的安全”无小事,5月18日,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对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情况回访时,案件当事人江某反馈整改情况,言语中尽是悔意。
据悉,在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 江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禁止江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同时,江某被要求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公告收回已售出的保健食品并销毁,消除安全隐患。
无独有偶,炎陵县人民检察院也办理了一起类似案件。去年12月,该院发现卢某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其生产的“神农御酒”和“阳天盛力”酒中非法加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
该院就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卢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卢某被要求收回并依法销毁有毒、有害食品,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一路激情一路歌,自去年7月至今年4月,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共立案75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4件,行政公益诉讼71件),采取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35件,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36.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