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主动缴枪 或可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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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阎俊

    株洲日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近期发布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规定,6月30日前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人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通告》内容显示,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盗窃、抢劫、抢夺、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信息;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并投案自首,将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上交公安机关。凡在6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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