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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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式意义,尤其是首次提出“法治乡村”,意义非凡。法治兴,则乡村兴,法治护航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坚实保障。

    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一是以案释法。利用农民身边的案例,讲好普法故事,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辅导,借助“普法大篷车”“普法流动课堂”“法治夜校”等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与深度。二是智慧普法。改过去灌输式、口号式为“互动式”“体验式”法治宣传,开展乡村“指尖上的普法”。三是寓法于乐。搭起法治“大舞台”,通过举办贴近生活的法治文艺演出,向群众传递法治的内涵与精神,引导村民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县(市)、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家庭等创建活动,以法治示范工程引领乡村法治建设,培育文明乡风。二是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法治乡镇(街道)机关建设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依法规范执法、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提高法治化水平。三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健全和落实基层民主自治制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一是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村(社区)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法律服务“力量下沉”“服务下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坚持需求导向,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供给创新,围绕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的法律服务。

    (作者系市委法建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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