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起“绿心”违法违规行为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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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易蓉

    株洲日报讯 5月14日,石峰区云峰湖村处于长株潭绿心地区一处因被毁林而裸露的黄土地,在植树造林后,又重新披上了“绿毯”,至此,株洲已完成整改绿心地区违法违规行为29起。

    绿心地区是“城市之肺”。 2013年3月1日,《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被称为“长株潭之肺”的523平方公里的核心生态区,置于法律保护之下。其中,株洲生态绿心总面积82.36平方公里,占长株潭城市群绿心面积的15.74%,涉及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和云龙示范区的部分区域。“绿心”范围内,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控制建设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

    “绿心区域内,都有‘天眼’随时抓取毁绿现象,任何项目上马都要先拿生态‘路条’。” 市两型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严格的绿心项目准入机制,先后有30多个项目因没有生态“路条”无法落户生态绿心地区。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今年株洲共有54起绿心地区违法违规项目(行为)需要整改。截至目前,太高社区村民违规砍伐、石峰区云峰湖村毁林等29起行为已整改完毕,当事人都已进行了植树复绿;另外25起将在年内完成整改。与此同时,绿心地区工业项目退出工作也正在进行中,今年还将有57个工业企业项目要退出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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