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茶陵多名镇村干部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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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纪宣

    株洲日报讯 5月9日,市纪委在“清风株洲”微信平台通报了两起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炎陵、茶陵两县多名镇、村干部因挪用民政资金,扶贫识别不精准、优亲厚友等问题被处理。

    2014年12月至2016年8月期间,炎陵县水口镇政府、敬老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民政专项资金共计62540元,分别用于征地拆迁部分费用、弥补镇政府机关食堂费用、敬老院丧葬费等开支。郭会平作为水口镇民政办主任、敬老院实际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正确履行职责,负有直接责任。今年4月,郭会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水口镇当时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水口镇敬老院相关工作人员均受到组织处理。

    2014年3月初,时任茶陵县高陇镇原荔市村四组组长张运香利用组长岗位的便利,将自己及兄弟张田香提名为贫困对象,并通过四组小部分村民民主测评,提交给村委评议小组会议。时任村支书张星载、村主任龙牛生未参加和指导民主测评会,也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参加会议人员过少的错误,致使张运香、张田香等家庭经济好、住房有保障的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评议过程中,龙牛生履行村主任职责不到位。2016年9月,张星载在没有召开村支两委会议讨论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将张运香推荐为生态护林员。今年4月,张运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星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1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龙牛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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