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也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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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马文章

    株洲日报讯 近期,随着鸿茅药酒跌落神坛,也刺激了人们对“药酒”的理性认知。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面上流通的药酒,在“酒”之前更是“药”,需按方使用。专业医生表示,药酒在用量、饮用季节以及使用者体质上都有讲究,建议消费者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购买、服用。

    家住金锦社区的马先生,有风湿老毛病,每年开春都会托人从乡下带一缸自泡药酒。为了强化泡制药酒的药性,更是尽着蛇、海马、人参等珍贵药材添加使用,“至少是浸泡3年以上,每天没事酌二两。”

    株洲中医风湿病医院院长王庆表示,药酒作为中药剂型中的一种,用得合适可以起到一定辅助治疗的作用,但绝对不能作为主要的治疗手段长期喝。“临床上时常会碰到一些风湿病患者,喝上自酿药酒,感觉有所疗效后便擅自停药,结果延误治疗。”王庆说。

    “在中医理论中,无论是‘治’还是‘养’,都讲究针对不同体质、在不同时节进行,一成不变的‘药酒疗法’并不推荐。”王庆提醒,药酒主要是用于慢性病患者或老年人养生,孕妇、小儿、年轻人尽量不要服用。同时,应根据个人的体质选择不同的量,一般每次15毫升至30毫升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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