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上缴鸟铳 村民免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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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尹志红 张庭强

    株洲日报讯 近日,因主动上缴父亲的鸟铳,戴某被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宣布不予起诉。

    今年1月,住在大山深处的戴某看见公安机关张贴的关于收缴枪支的公告后,立即将父亲生前遗留下来的鸟铳上缴给了公安机关。此起非法持有枪支案移交给县检察院后,该院认为戴某主观恶意不明显,并且是主动自首的,对社会危害性较低,故作出不起诉决定。考虑到戴某年迈,家里距离县城较远且交通不便,办案人员长途跋涉来到戴某家,在村干部等人的见证下,宣读了不起诉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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