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银川5月21日电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局获悉,银川市一男子在网上发表侮辱英烈的言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据银川市警方介绍,5月17日23时,网民蒋某栋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黄继光等的言论,并在网帖中称“我看看我发这个话会不会被抓”。
这一帖子一经发出,引发网民极大愤慨。银川市警方接网民举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住在银川市金凤区的蒋某栋传唤到案,蒋某栋对其在网上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蒋某栋对自身错误言行表示悔过,并接受警方的处罚。目前,蒋某栋因侮辱他人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已经实施,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否则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
网民公然侮辱救火牺牲消防战士 被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据新华社南京5月21日电 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1日,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地居民曾某污蔑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5月12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区某小区一幢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消防战士谢勇解救被困群众时将自己的空气呼吸器让给向其求救的战友使用,自己则因为被浓烟熏呛从高楼坠落,后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谢勇牺牲后,网上却有极少数人发表不实甚至污蔑烈士的言论。5月14日,淮安经济开发区的曾某在微信群里散布不实言论对谢勇烈士进行污蔑,并在他人提醒已有人因此被处理的情况下仍言辞激烈、不知悔改。5月15日,曾某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于5月17日对上述线索进行立案审查,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履行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就是否对曾某侵害烈士名誉权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征求了谢勇烈士近亲属的意见,烈士近亲属声明不提起民事诉讼。5月21日,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曾某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