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本息高达1600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的精心操作下,159名受害者一分不少拿回钱财,涉案企业也没就此停摆,其法人代表则被免去牢狱之灾。双方当事人争先恐后给检察院送锦旗和感谢信,可谓皆大欢喜。
牵一发而动全身,每一起涉企案件都关系到多个方面的切身利益。案子办好了,企业却垮了,这不是办案的唯一结果。像耕田的农夫一样,既把害虫除去,又注重保护花朵,考验着办案者的智慧、彰显着检察机关的担当。这就要求办案者有一颗“玲珑心”,对查办的每起涉企案件都认真开展是否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的风险评估,并将相关措施跟踪落实到办案的每个环节。
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涉企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幸福指数,办案过程就是一场精神炼狱。检察官没有“金手指”,办好涉企案件、实现双赢结局,不仅需要一双慧眼,更需要脚踏实地埋头干,借助卓有成效的思想工作引起双方当事人的共鸣、找到最佳突破口。顶着压力往前行,把办案当成修行,天元区检察院就是这样一步一个脚印,通过一次又一次的面对面沟通,安抚了159名被集资人,让对方同意涉案企业申请将查封的房产解封。同时,发出检察建议助推事情向好的方面发展,确保了1600万元“坏账”本息全部追回。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没有一家企业因为办案方式不当导致生产经营困难、项目洽谈流产、工程建设停滞、引发媒体舆论炒作或群体性事件,这个成绩的背后是执法人员的默默付出。
除虫不手软、护花有柔情,且行且珍惜。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做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振企业家的发展信心这篇大文章,还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好经验就要举一反三,可将“除虫护花”办案机制推广到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以此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回应民生需求,为新株洲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