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纪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为了严明会议纪律,确保会议质量和效果,经市委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得缺席或擅自安排他人代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办单位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或安排他人代会。没有履行报告手续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二、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必须提前到达会议现场,并在会前履行会议签到手续。没有履行签到手续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三、严肃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要自觉做到:
1.会场摆放座签时按座签就座;未摆放座签时往前聚中就座,或服从会议组织人员安排,到指定位置就座。
2.会场最后一排设迟到席,迟到人员必须到迟到席就座,散会后向会议组织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成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
4.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打瞌睡,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严禁擅自离开会场。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会场的,离开和返回时要在报到处进行登记;离开后不能返回的,须向会议组织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6.严禁在会场内吸烟。
四、加强会议监督工作。会议主办单位要设立专门的会风督查组,对不遵守会议纪律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参会人员到会议组织单位学习会议精神;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并纳入个人和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纪委派出作风监督组对会风督查工作进行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