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多地频发非法倾倒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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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 “非法倾倒未经处理污泥3000多吨”“非法转移含铜废液约1400吨”“挖出化工废料和受污染土壤近400吨”“约5000立方米生活垃圾非法就地掩埋”……近期,生态环境部连续通报多地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案件,并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广州等7个市政府负责人进行了公开约谈。

    据悉,生态环境部从5月9日启动“清废行动2018”,截至13日已经对80多个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一埋了之、以邻为壑、非法贮存

    据“新华视点”记者了解,企业非法处置固废危废的“招数”主要有三种:

    ——一埋了之。督察组在江苏盐城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两处区域现场组织挖掘,一处掘深仅1.5米即发现散发刺激性气味的黑色污泥,经取样鉴定属危险废物。掘深3米后,渗出散发刺激性气味的黄色污水,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浓度严重超标。另一处掘深3米发现油泥,经取样鉴定均属危险废物。为了逃避监管,这家企业还在一些填埋区域上面覆盖建筑垃圾,甚至建生产车间。

    此外,连云港、盐城等多家企业也存在填埋化工废料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浙江温岭市则将5000立方米生活垃圾非法就地掩埋,造成环境污染。

    ——以邻为壑。广东省这类问题较为突出,生态环境部在约谈中指出:广州南方碱业公司将1700多吨白泥非法运至广西贵港市倾倒;广州市番禺区一首饰厂将产生的危险废物违规交由私人并非法转至广西贺州市处置。东莞市2016年9月有400吨生活垃圾运往广西藤县浔江河段非法倾倒,倾倒点位于藤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导致水源水质超标,不得不暂停供水。

    ——非法贮存。中央环保督察组曾指出连云港灌云、灌南两县化工园区危险废物贮存量多、环境风险大的问题,江苏省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减少危险废物库存。但督察发现,两县化工园区危险废物贮存量不降反增,2017年贮存量是2015年的2倍。

    还有一些化工企业将危险废物露天堆放,污染物直排环境。

    企业为降低成本非法处置,地方监管落实不到位

    记者注意到,进行非法转移、倾倒固废危废的,有些是如汽车维修等小门店,但也有不少是规模很大的企业,如辉丰公司是农药行业的大型企业,也是一家上市公司。

    为什么这些企业明知危险废物会严重污染环境,仍一意孤行?为什么不论大小企业都能够将大量的危险废物“成功”处理?

    记者了解到,通过正规渠道处理危险废物成本较高,非法处理成本则要低得多,有些相差好几倍,导致一些企业产生违法冲动。

    此外,地方监管不到位是非法处置固废危废多发的重要原因。据了解,长期以来,各地对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很重视,但固废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一些地方的市一级都没有专门的固废管理机构,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固废管理涉及住建、卫生、工信等多个部门,一些地方部门存在对法定职责不明晰、不重视的问题。

    同时,一些地方监管责任没有落实。生态环境部介绍,东莞市对群众多次举报的海滔环保公司非法转移倾倒污泥问题重视不够,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即认定举报不实;群众对辉丰公司的举报不断,还有群众通过律师公开致函市委、市政府,但盐城市始终没有开展深入调查,并多次以举报不实了结案件。

    调查还发现,非法倾倒固废危废多发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危废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

    成环境执法一大重点,要疏堵结合找出路

    固废监管正在进入环境执法主战场。今年,生态环境部已经启动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即“清废行动2018”。自5月9日开始至6月底,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150个组,对长江经济带固废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

    截至13日,各督察组共摸排核实2097个固废堆存点,发现1011个堆存点存在问题。生态环境部已对80多个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并将问题清单全面向社会公开,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要疏堵结合给固废危废找出路。”周志强说,一方面,各地要对本地区进行科学评估,加快固废危废处置能力建设;另一方面,要充实地方监管力量,把责任压实,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通过信息化建设将点多面广的危废产生企业纳入监管,实现危废出厂转移等信息联网,实现来源可追溯,保障危废得到合法处置。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建议,可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尤其要对危险废物处置或转移进行登记并向社会公开,使危险废物去向明确,监管上形成闭环,遏制企业随意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违法排废 严惩不贷

    新华社记者 李云平 高敬

    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山西省临汾市三维集团违规倾倒工业废渣案等6起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案件的问责情况,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有的地方领导干部被免职或停职。问责力度大,彰显出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亮剑”的决心和行动。

    非法转移倾倒废物相当于把“自家的垃圾”倒到别人的家里,性质非常恶劣。这种行为在新环保法施行3年多的时间里居然还会屡屡发生,固然有企业贪图经济利益不惜违法、地方监管不严等因素,但根子在于一些地方在环保问题上不作为、少作为,没有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个别地方出于经济考虑,对违法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罚代管、从轻处罚,甚至充当地方环保违法的“保护伞”,必须加以纠正。

    保护环境本就是一盘大棋,祖国大地上绿水青山本就应该不分彼此。各地应当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一方面加强事前监管,破除“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九龙治水”的制约,监管一竿子捅到底;同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要为了经济利益,巴掌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惩处变成假把式。

    都说新环保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但是牙齿再尖、再硬,如果咀嚼肌没有力度,还是无法“咬疼人”。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真正使生态环保理念入脑入心,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环保执法形成敢于碰硬和“亮剑”的常态。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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