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纪宣
“我也知道很多行为违反党纪党规,但面对诱惑还是不思悔改,听之任之,放任自流,以致走上不归路……”回想过往,驻醴株洲市国有企业改革办公室(下称“改制办”)原党工委书记、主任汪洋懊悔不已,但却为时已晚。
日前,汪洋因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私欲膨胀,在老板“围猎”中越陷越深
1989年7月从上海财经大学毕业后,汪洋被分配到醴陵市财政局,此后十余年先后在该局多个岗位工作。2007年12月,株洲市属醴陵市国光瓷业公司和醴陵电瓷厂下放到醴陵市实施改革,汪洋被抽调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两年多后,他被提拔为改制办主任(正科级),负责接管株洲市下放管理的14家在醴国企及其所属分(子)公司、集体企业。
自此,汪洋跟老板们接触越来越频繁,十分羡慕老板们的生活方式,享乐思想在头脑中逐步膨胀。特别是当一些老板多次暗示送礼时,他逐渐迷失了自我,走向贪腐之路。2011年,某机械实业公司股东易某为低价购买醴陵建材炉料总厂,委托该厂留守人员李某送给汪洋两笔款项共50万元。2015年,李某为协调任职的项目开发关系及解决个人退休待遇,个人出资送给汪洋现金5万元。
对与李某的“交往”,汪洋在忏悔书中写道,“私欲膨胀是主因,他想借机发财,我想得到好处。”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汪洋在收受红包礼金方面有所收敛,并在2013年停发改制办自定的津补贴。然而,终究抵挡不了“围猎”诱惑。2014年后,汪洋对李某等“熟人”“朋友”送来的礼金礼品不再拒收,而是自我安慰:数额不大、数量不多,被发现了也没事。
违规使用企业1000万元资金
汪洋任改制办“一把手”期间,权力高度集中,人、钱、物一人说了算,为贪腐埋下隐患。调任改制办时,他将在醴陵电瓷厂的工作用车带走。2013年,听说车辆所有者火炬公司债权人拟向法院申请冻结该车抵债,他又安排相关人士将该车过户至个人名下。在违规占用该车的7年间,车辆的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改制办、火炬公司报销。
2013年,因处理职工老旧住房等历史遗留问题,改制办账面上留存大量资金。当时,改制办经费紧张,汪洋便打起这笔钱的主意。他召集相关人员商议并决定,将绝大部分留存资金以定期方式存入银行,利息归单位。从那时起,改制办每年将数百万元转存至私人名下。2015年,改制办更是使用管理企业的1000万元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利息缴入单位账上。
此外,办案人员还发现改制办有6套账本,财务混乱,甚至未使用财政统一收据。会计和出纳都为临时工,而会计还兼职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