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株洲日报讯 “社区不能开死亡证明了,这个事情找谁办? ”5月9日,看到石峰区田心街道北岭社区因继续开具死亡证明被本报曝光后,读者张先生来电向记者求助,希望能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根据市“减证便民”暗访小分队“五一”前后对已取消的175项基层证明事项整改走访情况,本报推出《“减证便民”回头看 基层一片叫好声》的报道(见5月9日《株洲日报》B1版),引起积极的社会反响,众多读者纷纷来电互动,一些社区工作人员也对本报持续关注“减证便民”工作点赞。
就张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政府审改办。该办工作人员表示,死亡证明(非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在领取丧葬费、办理继承、办理房产手续等方面发挥作用,该证明原由公安派出所或社区开具,去年10月1日起已被我市取消。申请人可以提交人口死亡医学证明、或殡葬火化证明等办理,如无上述证明,由利害关系人出具承诺,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查核实。
在具体工作中,各个社区落实起来存在一定困难,有的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硬着头皮继续开。在这个方面,荷塘区处理得很好。一季度,该区宋家桥街道芙蓉社区也被此事困扰,后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改由街道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这个证明签发单位为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这个通知精神,芙蓉社区4月1日起不再开具死亡证明。城市其他社区可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