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通讯员/郭毓麟
株洲日报讯 近日,2018年株洲市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纪律出台,将重点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
招生纪律包括:严禁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封锁职业学校招生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社会劳动力“中介”组织利用中职学校进行招生;严禁各职业学校随意变更录取结果,补录其他职业学校已录取审批的学生;严禁各职业院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各职业院校未经安排直接到生源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严禁各职业院校为拉生源组织初中学生到外地旅游、参加夏(冬)令营或打假期工;严禁各职业院校为拉生源而进行相互诋毁的不正当行为;严禁职业院校以任何名义在开学前和录取中向学生收取押金或变相发放奖学金。招生举报电话:22660118,2266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