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王军
通讯员/李蓉仙
株洲日报讯 4月24日,在全省扶贫工作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17年度我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结果,4个市、37个县市区(含管理区)受到表扬,2个市州、12个县市区(含管理区)受到批评。我市被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市,醴陵被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县市区。
通报显示,全省一类市州(扶贫开发任务较重市州)中,综合评价为好的是永州市、娄底市,较好的5个,一般的1个;二类市州(其他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市州)中,综合评价为好的是长沙市、株洲市,较好的3个,一般的1个。从县市区来看,一类51个县市区中,综合评价为好的有15个,较好的31个,一般的2个,较差的3个,二类59个县市区中综合评价为好的有18个,较好的35个,一般的5个,较差的1个。其中,醴陵被评为好。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对考核评价为“好”的市和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分别评为2017年度脱贫攻坚先进市、先进县市区;对综合评价为“一般”的市州和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市州、县市区党政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综合评价为“较差”的县,给予通报批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该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去年以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采取有力举措扎实推进,取得了决定性成。截至目前,全市共减少贫困人口13.75万,贫困发生率由5.95%下降到1.30%,16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炎陵、茶陵两个片区贫困县已顺利通过省验收,即将迎接国务院扶贫办专项评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