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章程强化党建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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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马星 汤雯

    株洲日报讯 4月26日,记者从市律协获悉,新修订的《株洲市律师协会章程》与以前相比,新增加了“党的建设”和“监事会”2个章节,更好地贯彻落实了“四个全面”的要求。

    《株洲市律师协会章程》对本会的宗旨加入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表述,明确提出“设立中国共产党株洲市律师协会(行业)委员会,领导株洲市律师行业工作……”,并对党组织的工作经费、职责等作出规定。

    《株洲市律师协会章程》还对监事会的职责、履职方式等进行了规定,并在“总则”中增加了本会英文译名,在“奖励、惩戒、罢免与纠纷调解”章节中规定了对理事、副会长、会长、监事、监事长提出罢免提案的情形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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