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市卷烟经营者协会于2006年12月26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注册成立,2011年6月14日,经卷烟经营者协会理事会研究,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经株洲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处审批,将“株洲市卷烟经营者协会”变更为“株洲市卷烟经营者联合会”,会员为株洲市市区的卷烟零售户。自2011年开始联合会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收取的自律保证金进行清退,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会员未来退还交纳的自律保证金。现联合会已完成宗旨使命,根据《株洲市卷烟经营者联合会章程》规定,经联合会第一届八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终止联合会活动,进行清算及注销。请未退自律保证金的经营户在2018年5月23日前带原始收据和身份证前来联合会秘书处(原太子路1377号)审核后办理退还手续,逾期未退的款项将通过公证捐赠给相关慈善机构。

    特此公告。

    株洲市卷烟经营者联合会清算组

    2018年4月25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