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社新媒体记者 陶金星
五一假日临近,新一轮的出游高峰即将到来。跟团游省心省力、价格实惠,成为不少市民外出旅游的首选。不过跟团游,你得看准了。
【事件】报团后取消行程,消费者与旅行社“扯麻纱”
今年2月份,市民周女士和他的朋友通过一个微信徒步群,报名参加了西藏旅行团,旅游路线包括拉萨、山南、林芝等地,出发时间为4月14日,行程约为10天,单人费用2899元。
“去西藏,是我多年的梦想,而且今年三到四月,西藏林芝地区还将举行桃花旅游文化节”,周女士表示,当她得知西藏行的活动消息后,立马和朋友一起报了名。
到3月底,周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游,便联系该微信徒步群管理人员,要求退还相关费用。该群管理人员立即通知了与其合作的某旅行社工作人员,随后告知周女士,每人需要扣除飞机手续费860元,火车手续费300元,合计1160元。
“旅行社当时并没有与我签订合同,因为是我主动提出退团,对于对方提出的1160元费用虽然有异议,但碍于情面,我还是答应了。谁知申请退款后,对方一直拖着没有兑现”。周女士说,近日该微信徒步群负责人突然联系周女士,告知每人需要扣款1780元,且并没有告知具体扣费项目。“实在是太过分了,怎么能无故随便扣钱呢。”周女士对此表示很不理解。
【回应】如何退款?消费者、旅行社各有说法
记者联系了该旅行社,一工作人员表示,火车票和机票钱已经实际支出,并已出票,因此会产生相关的费用。由于周女士退团,还将产生地接损失等费用,也需要一并扣除。
对于旅行社的说法,周女士却并不认同:“我提出退团时,距离出行还有近半个月,我也没有收到火车票和机票。”周女士对于“已经出票”表示怀疑。而且,就算已经出票,以火车票为例,从株洲到拉萨的火车票,网上查询约为800元,根据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即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来计算,远远低于300元。因此,她认为旅行社事实上并未产生任何支出,扣款并不合理。
由于双方对退款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市旅游局表示将介入调查。
【提醒】市旅游局:跟团游需擦亮眼睛
株洲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随着社交多元化,许多户外群、QQ群、微信群、车友群及有关网站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和途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由于“群”这种自然组织不具备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在操作旅游业务时专业能力不足,风险防范能力差。因此,市民报名跟团旅游,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谨慎对待利用QQ群、微信群等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旅游广告促销信息。
同时,一定要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参团的约定事项,特别注意有关限制性的内容。网络付款要保存付款凭证,索取正规发票,最好要保留网络沟通记录,尤其是增项服务、特殊需求等事项,如果旅游中发生问题,利于投诉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