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微权力” 防治“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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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反腐的深入,老百姓对清除“身边的腐败”呼声日益强烈。基层干部,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是党和群众联系的最直接枢纽,直接担负政策“最后一公里”的落实。权力会产生腐败,“微权力”产生“微腐败”,“微腐败”虽小,若不及时防治,就会成为损害群众利益的“大祸害”。防治“微腐败”关键是要管住“微权力”。

    要强化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党性党规党纪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尤其是通过身边人身边事,以案为镜,引以为戒,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规范自身行为成为自觉和习惯。

    要建立“微权力”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村务、财务公开,建立健全基层“微权力”阳光运行、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机制,营造公开透明的制度环境。去年11月,省里推出了省市县三级“互联网+监督”平台,将各类民生资金的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全面公开,这一创新举措要认真落实,通过大公开实现大监督。

    要加大基层案件惩治力度。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例如克扣农民的土地补偿、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等,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成效,实实在在地增强获得感。同时,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网络举报等线索,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微腐败”的防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石峰区井龙街道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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