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俞强年
通讯员/易娟
株洲日报讯 4月11日至12日,省河长办督查我市2018年一季度河长制工作,对我市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株洲在全省作好示范。
督查组深入炎陵县、株洲县乡镇,就我市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制度建设、河道保洁、河长公示牌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目前,我市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054人,设立公示牌2168块,实现了所有河流、水库和四级河长全覆盖。各级河长主动履职开展巡河,今年一季度四级河长巡河1.9万人次,解决了河湖管理的一系列问题。
督查组认为,株洲市党政领导重视,站位高、行动快,在全省率先出台《株洲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检察院均成立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创新了涉河、涉湖、涉水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新模式,希望株洲继续创新,为全省河湖治理提供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