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张洁
通讯员/李欣钰 兰芝
株洲日报讯 “在镇卫生院住院方便又省钱,医疗条件和服务都很好,以后我看病就首选这里了。” 4月10日,醴陵市泗汾镇花茂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郭正仁在镇卫生院办完出院手续,十分高兴。
今年59岁的郭正仁患有帕金森综合症、肩周炎等慢性疾病,4月2日,他突发疾病,在家庭医生的联系下,被第一时间送至镇卫生院就诊。郭正仁住院9天,实际治疗费用需要4000余元,但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民政救助等“一站式”窗口结算后,个人仅自付409.8元。
为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医更方便,该市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管理,制订《醴陵市贫困人口住院转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从4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规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时,应首先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对不能确诊、治疗不佳及无条件诊治病人,逐级开具转诊单。为方便分级诊疗患者就医,危急重症和精神病、眼科疾病患者,可以越级转诊先行住院治疗,并在48小时内完善转诊手续;经治疗病情稳定或好转,以及需要进一步康复治疗的,按照上述相关流程办理下转手续后,在下级医疗机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