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陈华
株洲日报讯 今年1月1日,我国首部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作为按季申报的全新税种,环保税于4 月1日在全国范围迎来了首个征期。截至4月4日下午3点30分,我市已有79户次进行了申报,申报纳税额为29.4万元。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首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作为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改革后第一个通过费改税新增的地方税种,环保税承载着助力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功能。
新税种的纳税人是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税对象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此前,我市财政、地税、环保部门已联合做好了各项征管准备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初步识别的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为1060户。
“纳税人数量后期会呈现动态变化。开征环保税,主要是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等问题,同时也可以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收所得将主要用于环境治理 ,最终受益的仍是广大市民。
环保税采取企业自主申报的方式。按照规定,首个征期的申报时间为4月1日到4月15日。市地税部门提醒,一般来说最后几天的申报人数会比较多,如果纳税人没有及时申报,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为了避免最后几天“堵车”,建议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适当提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