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郭秀峰 谭雪芹
株洲日报讯 近日,经过醴陵市检察院民行科持续半年的跟踪监督,在醴陵市水利局、沩山镇政府督促下,沩山镇沩山村村民刘某将倾倒在望仙桥水库的300余立方米废渣土清理完毕。
事情还得从该院2017年9月开展的一次“检察官五进活动”说起。当时,负责联系沩山镇的检察官刘毅在走访中了解到,刘某将建房屋的废渣土倾倒在醴陵市一级饮用水水源望仙桥水库,致使废渣土倾倒的区域水质变黄。该水库提供醴陵市区80%的饮用水水源,醴陵市水利局和沩山镇政府向该村民下发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但渣土一直未清除,危害一直存在。
获悉情况后,刘毅向该院党组作了汇报。该院民行科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向醴陵市水利局、沩山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两个单位依法履职,对刘某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责令其将废渣土全部清理完毕。
据统计,近3年来,该院对食品安全、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共办理督促履职案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