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河长办有了检察联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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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邓水良

    株洲日报讯 4月3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驻该市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揭牌。今后,该检察联络室将依托7项职责,聚焦醴陵市水资源环境保护,强化水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检察监督职能,服务和保障醴陵生态环境建设。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晓军介绍,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成立后,将加强与河长办的密切协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机制,协调信息共享,提供法律咨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督促履职,纠正违法行为,依法立案监督,提出检察建议,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和环境公益诉讼职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准确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促进依法行政,推动醴陵市 “五江六水”治理与保护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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