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株洲日报讯 3月31日,全市城管系统2311人参加《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简称《条例》)闭卷考试。市城管局负责人说,考试成绩将作为城管系统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条例》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城市综合管理地方法规,也是我省非省会城市首部城市综合管理地方法规,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既严格依照立法法、上位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又注重提升城市管理的“株洲经验”,致力于理顺城管体制机制、创新治理方式方法、直面管理短板弱项、回应群众热点难点。
执法必先知法。此前,市城管局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此次,又全面梳理《条例》各项要点,编制出一套完整的统考试题,旨在学考结合、以考促学,让城管战线全体职工在执法过程中,全面系统地掌握、运用《条例》,提升工作效能。
此次参考人员,包括各县市区城管部门正式在编人员(含园林、市政、环卫),以及城管执法协管员。上午10时许,在天元小学考点,荷塘区城管大队队员曾龙骅第一个走出考场。“题目很活,很贴近平时的执法行动。考试成绩应该可以。”他说,为了本次考试,他每天利用休息时间翻阅《条例》,并揣摩如何将其中的条款用于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