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用APP缴纳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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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周玮明

    株洲日报讯 3月22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险处了解到,我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从4月10日开始到5月31日截止,逾期未缴纳医保费的,将影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为有别于以单位为整体的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从2006年开始,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就可以以个人的身份申请。”据市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方便管理,参保人员一年一次性交完参保费用,缴费时间,从每年的4月10日开始到5月31日截止。如果参保者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续保,而是延期缴纳保费,那么,参保者在哪个月续保的,续保以后的下个月1日才能享受待遇。

    据介绍,目前,我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标准分为两类,一类是费率档6%, 这档费率只享受住院待遇,不享受个人账户;另一档费率是8%,既可以享受住院待遇,也可以享受个人账户待遇。而今年以6%费率档缴费的参保人员,需缴纳3012.4元,以8%费率档缴费的参保人员,需缴纳3963.16元。

    为方便参保人员缴费 ,今年,医保处除在华融湘江银行的缴费渠道外,还增加了两个缴费渠道,一是可通过"智慧人社"手机APP下载缴费;二是华融湘江银行柜员机上新增一项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项目,不需到银行取号排队,直接在自助柜员机上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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