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消费维权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安全消费和绿色消费的意识,切实维护学生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3日,株洲日报社联合株洲市工商局,走进九方小学,为该校校园记者现场讲授青少年维权知识。通过精彩的案例分析,校园记者们懂得了消费者拥有的一些权益,懂得了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分享了自己的消费维权故事。
我的 消费维权故事
六(3)班 董思佑
证号:0831516 指导老师:叶俊
如今,“品质消费”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现在市场上销售的某些商品质量还不达标,甚至假冒伪劣商品仍在出售,这就需要我们勇敢地拿起维权的武器。
上学期,学校开始学习圆的知识。放学路上,我在一个文具店买了一个包装很好看的圆规,到家就迫不及待地试一试,谁知道我刚在练习纸上画了几下,圆规的一个脚竟然“咔嚓”一声断了。我想我肯定是买到了伪劣产品。爸爸妈妈说,只有10来元的东西算了,重新买一个好点的。但我想,明天放学去试试换一个。第二天到文具店,老板说从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肯定是你自己用力过大或摔断的,我只好懊恼地回来了。到家后,我突然想起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过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于是,我在网上找到了它,对应还专门抄了一些条款,第二天我又去了文具店,把我抄下来的规定给老板看了,而且我说会打相关举报电话,老板听了马上把钱退给了我。
其实,我们每一个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都不要怕麻烦,都要拿起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益,这样我们的品质消费才能够得到保证。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分享自己的消费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