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4】21号)文件规定,现依法拟征用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苍霞村、响水村、白石村、株木村、湖坪村、湖田村、月形村、南江村拟征地作为湘江大道二期项目。请将红线范围内的坟主带好身份证件,在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4月7日内到湘江大道二期征地拆迁指挥部办理迁坟手续,按株政发【2017】5号文件给予迁坟补偿。逾期视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
陈 道 13974120088
马华兰 13787806178
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征地拆迁指挥部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