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后,工伤赔偿金由8000元变为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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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通讯员/雅琪

    株洲日报讯 下岗职工打工受伤,企业只愿出8000元赔偿金,工会介入,为职工讨回工伤赔偿金3.8万元。近日,株洲特困企业华石煤矿的下岗职工郑汉林将一面锦旗送到市总工会。他动情地说:“娘家人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伸出援手……”

    今年50多岁的郑汉林1998年就从华石煤矿下岗,一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去年他来到株洲县某管业有限公司仓库从事管道的码放工作。工作不到两个月,正在仓库码放管道的郑汉林一脚踏空,从一楼的仓库摔到负一楼的地面,摔断了3根肋骨。该管业公司为郑汉林支付3500元医药费后就“未露面”,家属多次找到公司,无人出面回应赔偿事宜。无奈的郑汉林坐着轮椅来到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求助。

    市总工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曾文介入。接到职工投诉的第二天,他找到公司负责人。

    “给职工买了工伤保险吗?”“买了。”“给郑师傅做了工伤鉴定吗?”“做了。”“那为什么只答应给郑师傅8000元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里可有明确的赔偿标准……”

    半个小时后,郑汉林与该公司负责人达成协议,由该管业公司一次性赔付郑汉林工伤赔偿金3.8万元。当天下午2点,钱一分不差汇入郑汉林的账户。

    曾文介绍,企业破产后,许多下岗职工在外打工,遇到一些事情总是忍气吞声,加之对法律法规不熟悉,遇到权益被侵时,总是处于弱方、被动方。他希望更多的职工能够知道,企业不在了,“家”还在,“娘家人”永远都是他们的坚强后盾。

    “对于工会来说,职工的权益无小事。”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主任袁瑛告诉记者,近年来,凡是来到株洲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求助的职工,工会都会给予接待处理,有条件的一般是24小时内解决,案情复杂的、涉及人数多的,工会都会把案情进展告之求助人,协调多部门共同解决。

    据统计,去年市总工会仲裁庭审理92件劳资争议,调解成功62件,提供法律援助63件,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90.3万元。

    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有条件的一般24小时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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