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文
笔者在近两年的审计、巡察工作中发现,村级实行“零招待费”管理后,不少村报销大量燃油发票,村级交通费“满天飞”现象比较突出,亟待规范。
如去年在某贫困县巡察时,抽查了某镇5个村的账目,每个村每年报销了2万-4万元的燃油费用,另外3个村分别还有5千到2万元的接访交通开支。笔者粗算一下,每天每村至少要跑100公里,至少可以绕村跑个7-8圈,跑镇4-5趟,跑县2-3趟。
抓村级发展,村干部外出跑单位、跑项目值得褒奖,村级存在一定交通费也合情合理,但村干部的主阵地应该在本村本土。村级交通费必须师出有名、依纪依规。如果每个村每年花费几万元的交通费去“满天飞”,既没有为村集体引进资金、项目,村干部又没有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抓好村级事务管理,岂不是瞎胡闹、乱作为。
如果没有“满天飞”,每年上万元的交通费是怎么来的?不外乎是多支多占、假公济私,把公家的钱弄成自己的钱;不外乎是“四风”反弹回潮、借尸还魂,把人吃喝的钱弄成了车吃油的钱。
建议实行“村级零交通费”,由各县制定统一标准给予村干部必要的交通补贴。或由县级统一制定更加规范的村级交通费报销流程,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切实履行“代管”职责。如此,村级交通费“满天飞”的乱象可休矣!
(作者单位:株洲县委巡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