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2日下午,我中心收到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部《关于2018年网挂第031号地块终止挂牌 出让活动的函》,该函明确“地块上的原有房产,于2016年、2017年分别被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和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实行冻结,尚未解除。现请求将该宗地块挂牌出让活动进行终止”。依据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部该来函意见,特发布该地块网挂终止公告。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