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3月4日电 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决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要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
——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
——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
——合理设置地方机构。确保集中统一领导。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
——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加强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领导。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全文见B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