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胡乐 通讯员 张小季
株洲日报讯 湖南是有名的“有色金属之乡”,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化工等企业推动全省经济高速发展,也产生了大量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同时,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加快出台固废污染防治的地方法规、改善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各界共识。1月17日下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城市餐厨垃圾(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产生的)交由有经营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垃圾及其资源化利用新产品作为食品销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将餐厨垃圾及其资源化利用新产品作为食品销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规定,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应当取得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这一规定,从源头上对餐厨垃圾进行了管控。
目前,株洲市城区每天产生餐厨垃圾130余吨。相比普通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易流入非法渠道,被不法分子私自收购,制成“地沟油”“潲水油”销售,威胁市民餐桌安全。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我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正在加快推进,目前,前期征地拆迁工作已接近尾声,该项目有望在今年开工建设。
据了解,株洲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餐厨废弃物300吨。其中一期工程日处理餐厨废弃物150吨主要服务于天元区、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和云龙示范区的餐饮企业、院校和机关食堂。在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将被自动倒进热风循环式高温生物降解机,其内部模拟生物菌种生活环境。脱水后的泔水会被菌种“吞食”,经过发酵降解,最后留下像土一样的粉末状生物降解料,可加工成生物质燃料。按餐厨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年处理54750吨计算,可实现年产生物柴油5567吨、工业甘油715吨、生物质燃料5082吨,产值可达3864万元。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最高罚款20万元
《办法》规定,严格禁止将省外危险废物转移至本省行政区域内贮存或者处置。将省外危险废物转移至本省行政区域内贮存或者处置,或者未经批准,擅自从省外转移危险废物至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资源化利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我市立案查处了一批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2017年6月,茶陵跨省倾倒废液案一审判决,4人涉污染环境罪获刑,就是一起典型的违法向土壤排放有毒有害废液的案件。
位于湘赣两省交界处的茶陵县秩堂镇晓塘村,村内一处土坡在过去几年,成了跨省垃圾的焚烧、填埋点。由于填埋的废液产生恶臭,生活受扰的村民们纷纷举报。
2016年7月,做回收金属生意的浙江男子周谋(化名)买了105桶废液,准备提炼金属钯赚钱。买下货品后,他发现自己掌握的技术无法提炼,便想找下家处理掉这批废液。郴州永兴县男子王乐(化名)接手废液后,伙同茶陵县秩堂镇晓塘村人谭甲(化名),先将其中40桶运至晓塘村焚烧,结果也发现废渣内并不含金属钯。
9月29日,王乐决定处理剩余的65桶废液。此后,谭甲叫上谭乙(化名)等人,在晓塘村挖坑,填埋了65桶废液。
后经环保部门调查,渗漏废液污染土壤77吨,导致土壤呈强酸性,质地变得松软,土壤养分流失严重,透水性强。
2017年6月28日,茶陵县检察院对案件一审判决。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告人周谋、王乐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谭甲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谭乙获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以上各人违法所得均被没收。
在醴陵某村,外地偷运过来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堆在河边,在环保志愿者的帮助下,当地村民将垃圾清运走。 受访者供图
随意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疾病传播将被追责
《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液态废弃物和随意处置实验室动物尸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2015年3月12日,市环保局接群众举报称,在石峰区白石村的一处建筑垃圾处置场,有人非法倾倒疑似危险废物。环保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发现,油漆桶、涂料桶、香蕉水瓶等“危废”堆得有半米高,体积约40立方米,还不时散发出刺鼻的气味。环保执法人员随即取样送检。通过湖南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些废料主要含有二甲氧基-苯酚等有毒物质,属于危险废物,重量多达3.49吨。根据《刑法》有关司法解释,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3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要追究刑责。
同年4月16日,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通过走访调查和调取视频监控侦查,4月27日,嫌疑人邢某、龚某、袁某全部抓获。经查明:株洲市翔远工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刑某为节省危险废物处置费用,出资1500元雇请农用车车主龚某、袁某,将该厂废油漆桶、油料桶、香蕉水瓶、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两车倾倒至石峰区白石村一建筑垃圾处置场。
2017年12月,市环保志愿者张雪建路过醴陵某村时,发现村中一块平地上倾倒了大量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经过沟通,村主任当天就派车把生活垃圾全部运走,并对医疗废物做了专业处理。
据了解,医疗废物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9类危险废物中的首要废物,含有大量的病毒、细菌等有害物质,具有很强的感染性和生物毒性,对环境的危害大,必须由有资质的企业收集处置。2016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生产各类医疗废物2550吨,按照规定应全部送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2017年8月,市环保部门发现,茶陵县和攸县城区部分诊所的医疗废物没有送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去向不明,随后对此案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