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周卓灵童 通讯员 贺玉荣
株洲日报讯 通过同样一个作案手段,诈骗得手16次,攸县一男子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攸县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连环诈骗案件。
去年2月,被告人欧阳某来到网岭镇某超市内,称家中要开办酒席,需一次性大量购买香烟。欧阳某将香烟装载在自己的摩托车上之后,谎称自己没带钱,要求店家驾摩托车与自己一起回家取钱结账。
随后,欧阳某将受害人引至偏僻的路段,趁受害人不注意将其甩掉,成功诈骗得手香烟16条,合计金额2600元左右。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2月至6月期间,欧阳某以类似的伎俩,先后流窜到鸾山镇、新市镇、大同桥镇、上云桥镇、石羊塘镇等地的杂货铺、小商店、小超市诈骗得手16次,共骗取名烟200多条,涉案总金额66600元。
去年11月,经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欧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不法手段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个体经营户,嫌疑人之所以能通过一同手段连续得手16次,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个体经营户疏于防范的心理,目前正值岁末年关,烟酒交易量大幅增加,个体经营户尤其需要警惕类似诈骗手段,尽量在现场完成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