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周卓灵童 通讯员 杨诗凯
株洲日报讯 株洲县一名男子竞选村干部,与他人发生纠纷,擅自在当地某论坛上发布抹黑对方的消息。
短短几日,这条网络消息在网上发酵,对当事人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经调查后查实为一条虚假信息,发帖男子随即被株洲县法院判决赔礼道歉,可执拗的他,坚决不执行道歉,却等来法院强制扣款并登报道歉。
散布谣言致人精神恍惚,法院判他道歉
2011年,尹某和胡某两人共同竞选株洲县某村村主任一职,为竞选,胡某多次带头反对尹某。受委屈的尹某,于去年7月4日在当地某网络论坛上,发布15条“黑状”诬陷胡某。
“搞得我不敢见人,做梦都想着这件事。”去年10月,胡某将尹某诉至株洲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尹某参与了捏造和发布,其行为已侵害了胡某的名誉权。法院依法判决尹某对胡某进行赔礼道歉及消除影响,并赔偿胡某精神损害费1000元。
尹某拒不道歉,道歉被强制执行
之后,尹某赔偿了胡某1000元,但一直拒绝赔礼道歉及消除影响。法官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敦促,但是尹某态度依旧十分强硬,坚决不向胡某道歉。
今年1月30日,株洲县人民法院再次电话通知尹某,要求其立即向胡某赔礼道歉及消除影响,不然将冻结其银行账户,并划走相应款项。然而,尹某再次拒绝。
对此,株洲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当日从尹某的银行账户中冻结了6000元,后续将使用这6000元在当地媒体上刊登公告,通报案情以及尹某的行为,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