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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 纪宣
株洲日报讯 今日是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昨日,“清风株洲”微信公众号发布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及时“收心”,调整好心态和状态,继续绷紧纪律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
1. 攸县酒埠江派出所民警胡钢违纪案
去年7月28日,胡钢私自驾驶停放在酒埠江派出所内车牌号为“湘B0875警”的警车,带着儿子前往酒埠江风景区游泳,将警车停放在酒埠江风景区枫仙山庄附近,被附近居民拍照并网络实名举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日前,胡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攸县桃水镇老君潭村违纪案
2014年至2015年期间,老君潭村私设账外账,原党支部书记罗祖生、原妇女主任兼出纳李叶丹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原村主任夏永勇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11月,老君潭村违规发放给每名党员、组长一床丝绵被,罗祖生、夏永勇、李叶丹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日前,罗祖生、李叶丹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夏永勇受到延长党员预备期6个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