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廖喜张 通讯员 肖科
株洲日报讯 严重失信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其他高消费行为……近日,我市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要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大力推进“信用株洲”建设。
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
民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涉及方方面面。
目前,我市工商、质监等部门都已经构建了行业信用平台,但全市性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立。实施意见明确,我市要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覆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公开与查询服务。目前,该平台已纳入“智慧株洲”“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并进入招标阶段。
今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纳入“信用株洲”网站公示,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市发改委财贸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平台上将会公示相关的涉企信息,同时还会公示司法部门的司法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信息,“都可以查询得到”。
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好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将得到应用,比如,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药品采购、产权交易、矿业权交易、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上述负责人介绍,信用信息应用将覆盖全部行政管理事项,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企业上“黑名单”将受到差别对待
讲诚信,有实惠。如对于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企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